“翰墨颂中华 童心绘小康”呼和浩特市首届青少年美术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来源:市文联 发布日期:2020-11-25 10:44:00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内蒙古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首府青少年美术书法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发现和培养美术书法艺术新苗,为首府青少年展示才艺提供平台。呼和浩特市文联拟于2020年12月举办呼和浩特市首届青少年美术书法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文联
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美术家协会
呼和浩特市书法家协会
呼和浩特市土左旗文联
呼和浩特市托县文联
呼和浩特市和林县文联
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文联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文联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文联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文联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文联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联
二、展览时间、地点
展览时间:2020年12月
展出地点:内蒙古美术馆
三、征稿对象
凡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全市在校中小学生均可通过集体组织或个人的方式进行投稿。参赛组别分为幼儿组(6周岁以下)、儿童组(7-12周岁)、青少年组(13-18周岁)。
四、征稿作品要求:
(一)参赛类别:书法类、美术类
1、书法类:软笔书法、篆刻等;
2、美术类:绘画,种类不限;
(二)内容:作品内容要求积极向上,歌颂祖国、歌颂党、歌颂美好生活为主题的艺术作品。
(三)展览数量:评选书法、美术入展作品260幅。(四)要求:
1、书画作品尺幅不超过4尺整纸(69×138厘米),最小不小于三尺斗方(55×50厘米)。篆刻作品不少于4方,附边款2方,印屏为四尺对开宣纸,请自行设计印屏,一律竖式。蒙古文、草书、篆书需附释文。
2、投稿作品均系本人精心创作。严禁代笔,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3、投稿作品须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笔名落款不予评审。
4、评审:
(1)初评:初评采取网上投稿方式,一人仅限投稿一幅作品(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参展作者填写呼和浩特市首届青少年书画作品征稿登记表,作品电子文件要求统一为JPG格式,图片不小于1MB,不大于5MB。每幅作品的文件命名格式为“青少年书画展+组别+艺术类别+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统一发送至邮箱:hhhtsxmx@163.com。
(2)复评:作品初评结果在“呼和浩特文学艺术”微信公众号公布。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在作品背后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学校、年级班级、常用通讯地址以及手机电话号码。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3)设立美术、书法作品评审小组,负责对相应类别的艺术作品开展评选工作。
5、截稿日期:自征稿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20日截止。
6、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B座26楼呼和浩特市美术家协会、呼和浩特市书法家协会。联系人:肖燕,电话:0471-6980837。
五、奖项设置
1、展览共评选获奖作品26件,其中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20名,颁发奖杯、获奖证书。
2、展览主办方统一向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3、展览主办方向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
六、其他事项
1、主办方对本次展览所有入展作品有展示、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宣传权及本次展览系列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征稿启事各项规定。
呼和浩特市文联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