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联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市文联 发布日期:2020-06-03 09:31:00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是中共呼和浩特市委领导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呼和浩特市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主要职能任务是充分发挥“团结引领、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的基本职能,紧紧依靠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推出文艺精品,不断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首府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团结带领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文艺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遵循文艺规律,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2、推动文艺创新,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文艺创作、作品研讨、展演交流、成果展示、志愿服务、学术讨论、调查研究、书刊出版、人才培训、权益保护等工作,对各团体会员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的工作职能。
3、积极加强文学艺术界同社会各界的联系,立足首府呼和浩特,面向全区、全国;加强各族文艺家之间的团结与交流,加强各团体会员之间的团结联系与交流,加强同自治区及各盟市文联和文艺家的联系、交流,共同推动全市文艺工作的繁荣与发展。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呼和浩特市文联部门预算包括:市本级预算和二级事业单位预算。
(一)呼和浩特市文联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呼和浩特市文联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2家,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1家。
呼和浩特市文联属于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是一级单位(市本级),编制9人,实有在职人员9人,离休1人,退休12人;呼和浩特市文联创研室属于市文联的二级单位,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11人,实有在职人员11人,退休人员19人。
(二)呼和浩特市文联及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呼和浩特市文联本级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1 |
呼和浩特市文联创研室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532.9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94.75万元,增长57.59 %,增加主要是由于2020年较2019年新增参公人员1名、人才引进人员2名,人员增加导致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险缴费等费用增加,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4.05万元;2020年度市文联新增办公场所搬迁改造经费、《青城文学》办刊费、文联及所属协会换届、文艺展览展示采风创作经费等项目,为满足工作需要增加项目经费170.7万元。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共计增加194.75万元。
支出预算 532.9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94.75万元,增长57.59%,增加主要是由于2020年较2019年新增参公人员1名、人才引进人员2名,人员增加导致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险缴费等费用增加,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4.05万元;2020年度市文联新增项目办公场所搬迁改造经费、《青城文学》办刊费、文联及所属协会换届、文艺展览展示采风创作经费等项目,为满足工作需要增加项目经费170.7万元。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共计增加194.75万元。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532.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2.92万元,占比 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占比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比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53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22万元,占比58.59%;项目支出220.7万元,占比 41.4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部门日常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及机构运行支出312.22万元;残疾人保障金3万元;办公场所搬迁改造经费37万元;印刷费8万元;编辑费、劳务费11万元;《青城文学》办刊费32万元;网络维护费1万元;文联及所属协会换届40.5万元;会员培训和文艺活动经费7.2万元;文艺展览展示采风创作经费8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32.9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32.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32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4.16万元。主要用于新增在职人员的工资发放;办公场所搬迁改造经费、《青城文学》办刊费、文联及所属协会换届、文艺展览展示采风创作经费等新增项目的费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72.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79万元。主要用于公车改革减少了三公经费的支出;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较少;职业年金缴费、离退休费增加。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2.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17万元,主要用于新增人才引进人员的工资发放。
4、卫生健康支出12.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万元,主要用于新增人员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27.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51万元,用于新增人员的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3万元,下降10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61万元,下降10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增加(减少)主要是由于部门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2万元,下降10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4.08万元,下降10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61万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4.08万元,下降100 %,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61万元,下降100%。减少主要是由于公车改革将公车收回机关事务局,部门不再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5万元,比上年减少4.12万元,减少38.79%。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将公车收回机关事务局,部门不再安排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降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共有车辆4 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 1辆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0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9个,公开绩效目标9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20.7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行政运行: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四、文化创作与保护: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阳 联系电话:15754919426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8张表以总表形式上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以总表形式上传。(样式见自治区部门预算公开样式)